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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构成垄断吗(交叉持股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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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定义 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交叉持股构成垄断吗(交叉持股定义)-图1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为垄断行为;(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垄断行为;(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认定为垄断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交叉持股构成垄断吗(交叉持股定义)-图2

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掠夺性定价需具备的构成条件包括

1、法律主观:垄断行为包括: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该法条构设具有进步性,但也有不足之处。

3、从多方面限制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差别待遇、禁止强制交易、禁止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禁止掠夺性定价、禁止独家交易。 (3)企业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家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4、)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交叉持股构成垄断吗(交叉持股定义)-图3

垄断组织有哪四种形式

1、垄断具有四种形式,分别是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具体介绍如下:卡特尔(Cartel)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

2、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WBR它可说就是一个大的垄断的企业。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

3、垄断四种形式的性质及举例:1,卡特尔是最早出现的、也是最简单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大企业,通过签订关于产品价格、销售市场、生产规模等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

4、垄断种类与形式:1,特许垄断:有些独家经营的特权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和版权便是法律特许的垄断。为鼓励创造发明,绝大多数国家制定有专利法,可见专利垄断是由法律壁垒造成的。

5、垄断组织就是指在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中,居于垄断地位的大企业或大企业联合。垄断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四种: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

6、垄断的四个组织为:卡特尔,康采恩,辛迪加,托拉斯。——辛迪加是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义是“工会”。

简述横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

1、法律分析: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包括:固定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联合***、以及新技术开发限制等。

2、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相互竞争的协议。

3、横向垄断协议的模式具体如下: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4、法律主观: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

5、查处的垄断行为的主要表现是: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叉持股定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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