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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锦春持股(郭锦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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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年(1739年)己未科殿试金榜

1、梁德隆,号谦居。广东嘉应州白土堡(今梅江区三角镇圣人寨下)人。清朝乾隆四年(1739)己未科殿试金榜三甲第188名进士。先后任江西南康县知县、瑞金知县、雩都知县等职。

郭锦春持股(郭锦波案件)-图1

2、于乾隆四年(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 作者: 张廷玉(1672年10月29日—1755年4月30日),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朝杰出政治家,大学士张英次子。

3、乾隆四年己未科(1739年)朱秋魁 浙江金华。乾隆七年主戊科(1742年)贾廷诏 乾隆十年乙丑科(1745年)董 孟 汉军正黄。乾隆十三年戊辰科(1748年) 张兆潘 江苏泰兴。乾隆十六年辛未科(1751年) 张大经 山西风台。

4、少贫,刻苦自励,入仕后秉性耿直,厌官场,最终辞官居扬州,鬻字画为生、为“扬州八怪”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康熙年间中秀才、雍正十年( 1732年)到南京乡试中举人。清朝官员、著名学者、书画家,擅长画竹。

5、乾隆四年(1739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乾隆七年外调做官,曾任沭阳、江宁、上元等地知县,政声好,很得当时总督尹继善的赏识。三十三岁父亲亡故,辞官养母,在江宁(南京)购置隋氏废园,改名“随园”,筑室定居,世称随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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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得金数千,谋代输,缓其狱,而光斗与涟已同日为狱卒所毙,时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光斗既死,赃犹未竟。忠贤令抚按严追,系其群从十四人。长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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